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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桥街道黄埔金鱼场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环保设施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桥街道黄埔金鱼场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环保设施验收项目
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
建设单位:深圳市盛中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43968.9㎡,总建筑面积283360㎡,地下建筑面积82637㎡。整体分四个地块,每个地块各两栋高层塔楼,2层地下室;其中3 栋塔楼为26F~27F公寓,3栋塔楼为22F 办公楼,高度不大于100 米;2 栋超高层塔楼为33F 办公楼,高度150.0m;13栋商业配套为2F~3F,高度9.75m~14.25m;1 栋幼儿园楼层3F,高度14.15m,其中在地下车库2 层配套设置有150 ㎡小型垃圾转运站。
本项目验收监测是在主体工程完工后进行的,本次验收主要范围为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达标情况。
项目属于沙井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中的三级标准。
项目声环境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本次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格式规范,信息齐全和现场调查结果一致。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自行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