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生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新、改、扩、迁建项目) |
办事人类别 |
在建设过程及项目建成后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的相关规定 |
办理程序 |
备齐材料,交办文窗口受理→环保局通知现场勘查→环保局通知或到期后,凭办文回执到办文窗口领取批复 |
提供材料 |
A 《深圳市福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原件一份 B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提供) 复印件一份 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D 场地使用证明 自有房屋 《房产证》 复印件一份。如房屋用途为改变功能、表述不明确(如“综合”)等,需进一步提供明确场地功能的有关文件 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书》(须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或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房产证 特殊情况 须提供足以证明场地产权及功能的有关文件 E 《环境影响评价表》(须网上申报电子文档)或根据项目现场勘查情况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如公众咨询等 原件一份 F 《情况说明》 详见“《情况说明》填报要求” |
办理时限 |
Ⅲ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审批管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批复;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39、40号窗口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
咨询电话 |
27810494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
注意事项 |
《深圳市福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填报要求:1.“名称”填写经工商局名称核准后的公司注册名称。2.“地址”栏的填写格式应与房屋租赁合同书上地址一致。3.“投资人”填写主要投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若个人投资,须投资者签名及加盖私人印章。4.“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填写建设防治污染设施所计划投入的资金,如废气、废水、噪声等治理设施。5.“非生产性项目”包括立项筹备或暂不从事生产性活动的项目。6.“其它建设项目”,属医院、疗养院须填报:建筑面积、病床数、员工人数、医院等级、废水废气产生量及处理方法、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法;属仓储类须填报:建筑面积、存储品种及危险类别、设计存储数量;属开发区、围海造地、水利工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干线、电讯工程等须填报:工程规模、占地面积、预计土方量、建设工期等;其它类按实际情况填报。7.“主要产品(年产量)”为批复生产内容,请务必概括性认真、准确填写。 |